发布时间:4/27/2023 4:54:13 PM 来源:
文郡洋沙湖中学

电视台设备及机房管理制度
一、总则
(一)、学校电视台既是学校教育、教学的重要阵地之一,也是学校实现对内、外宣传的重要组成部分。电视台设备是学校实现教育及宣传的工具,各部门师生使用时要充分利用其设备应用来提高工作效率。
(二)、校园电视台购置和上级分配给予的各种设备均属本校固定资产,统一由专人负责管理,师生使用均应遵守此使用规章制度。
(三)、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集体或个人按学校有关规定要严重处罚。
二、设备管理
(一)、本机房管理的摄、录、编及辅助设备,由专人负责登记入帐造册,每年清点一点。
(二)、机房的备件、易耗件、录像(音)带、磁盘及有关资料的购买,由主管部门统一上报计划,落实资金后购置,再入库验收,任何人不得占据为已有。报废须上报上级主管部门。
(三)、室内所有设备,未经主管同意任何人不得拆装、移动。
(四)、机房设备的检修和维护,应请示报告主管部门,由专业技术人员办理。
(五)、任何人需借用机房设备,须经校领导同意,先到校办办理手续后,方可借出。归还时,由专业主管负责人检查验收,若有损坏,要照价赔偿或酌情赔偿。
(六)、外来人员未经电视台主管领导和办公室专业人员同意不得操作设备,以免发生病毒感染和其他损失。
(七)、不得在计算机上进行与工作无关(如做游戏、下棋、打扑克)的操作。
(八)、校园电视台工作人员(教师和学生)借用设备从事正常工作,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后,方可借出。借出日期一般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。
(九)、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利用学校设备挪着他用。
三、软件与数据管理
(一)、本机房内开发、制作、购置和上级下发的教学软件,不准擅自复制外传,若需复制外传,需经校领导同意批准。
(二)、存贮有数据的磁盘、(录像)磁带及报表,属本室内部资料,未经本室主管人员同意不得调用数据,未经校领导批准,不得将数据外传,严禁数据复制外传。
四、机房
(一)、进入机房,严格遵守机房管理制度,操作制度和有关电气安全操作规程,不允许在机房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。
(二)、使用计算机应遵守操作规程,严禁进行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操作,以防止损坏程序、数据和机器设备。
(三)、非机房工作人员,不准随便进入机房工作室。外单位来客,需经校领导批准,方可进入机房。
(四)、师生进入机房不得携带与上机无关的物品以及磁盘,不得乱动设备,任何人未经培训及主管负责人同意不得使用和操作机房任何设备,否则后果自负。
(五)、上机时,应先认真检查上机登记卡详细记录上机情况,如有问题应停止操作向专业负责老师提出,时刻注意保持机房环境卫生,在换上机房专用鞋后才能进入机房演播厅。
(六)、进入机房,不得任意随地抛弃废物。上机完毕,应主动把各项物品放回原处,不得任意携带机房内的物品出走,并认真填写上机登记卡。
(七)、进入机房必须保持安静,不得高声喧哗,不得在机房内外走廓里相互打闹戏嬉。
五、违约处罚
(一)、师生使用设备违反上述有关规定,轻者教育整改。重者取消上机资格和使用设备的权利。
(二)、对于人为损坏器材和设备者,一律照价培尝。对于不可抗拒因素损坏设备者,学校根据其实际情况酌情赔偿。
(三)、违反上述规章制度情节严重者,依照学校相关制度进行从严惩罚。
六、此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